校属各单位:
现将2025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选拔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留学项目内容及申报条件(见附件2及附件3)
二、选拔流程
1、个人填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
2、单位审核同意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请于3月3日前,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请于4月3日前将申请表电子文档发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董鲁豫OA邮箱,纸质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交国际合作交流处102室董鲁豫老师,咨询电话:15637775503,8207136。
3、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
4、校领导审批。
5、国际合作交流处组织申报人员进行申报材料检查。
6、申报人员进行网上申报。(申请时间及网址请见附件)
7、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申报材料的整理汇总,报送省教育厅。
三、资助费用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以下简称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根据项目具体规定,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四、各单位做好教师出国项目申报宣传及材料审核工作。
五、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应仔细阅读“选派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09),并根据不同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材料准备工作。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申报电子材料发送到董鲁豫老师OA邮箱,提交学校审核。
2、申请人应按照各个项目的具体要求提前准备国外大学邀请函。
3、语言要求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4、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6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其他不受理情况见“选派简章”。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附件1: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表
附件2: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内容、申报条件及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3:202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内容、申报条件及常见问题解答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5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