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生的关怀肯定,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委已启动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现将驻纽约总领事馆领区留学人员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A类和B类,A类奖励金额为每人6000美元,其中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0美元。每位申请人同年度不能同时申请A类和B类。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二)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 三)类别要求:
A类申请人应为正在国外自费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于2025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B类申请人应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
(五)驻纽约总领事馆仅受理以下州留学人员的申请:康涅狄格州、缅因州、马萨诸塞州、新罕布什尔州、新泽西州、纽约州、俄亥俄州、宾夕法尼亚州、罗得岛州和佛蒙特州。
三、选拔办法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11月20日,按要求在线提交申请。
(三)驻纽约总领事馆按照“择优选拔、差额推荐”的原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推荐人选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终审。
四、申请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登录系统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1月20日(北京时间)期间,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s://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驻纽约总领事馆领区的申请人请选择驻纽约总领事馆教育处。若申请人属于其他领区,申请材料将被系统退回。
(二)提交电子材料
1.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完毕后,须打印申请表,手写签字后和申请材料(材料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1)一并扫描为1个PDF文件。请将该PDF文件、申请承诺书(附件2)和申请人表(附件3)于2024年11月25日(美国东部时间)前一并发送至eduoffice.ny@gmail.com,以便我馆审核。申请材料不接受当面递交和邮寄。如逾期提交,将无法参加评审,请予理解。
2.申报材料邮件的“主题”栏格式请务必填写为:【在读专业类码(在读专业中文,以2014年版“专业名称及类码表”为准,与申请表中一致)+申请人中文姓名+在读国外院校中文全称+所在州中文全称 】,例:081202(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张三+康涅狄格大学+康涅狄格州。电子版材料若与“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上传材料不一致,将视为无效申请。
3.根据往年情况,申请截止时间前几天经常因申请高峰导致登录系统及上传困难,建议申请人及早进行申请操作。申请时间截止后,将无法再进行任何网上申请、提交材料、修改信息等操作。
五、更多详细信息请搜索:https://newyork.lxgz.org.cn/newyork/xwdt/2024093005303810065/index.html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