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北高校教师国际交流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020年湖北省教育厅和我校将继续选派并资助青年教师出国留学。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项目面向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公开选拔。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经所在单位同意,留学期限最长可为12个月。
2、围绕“双一流”建设需要,重点选派重点学科、品牌专业、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中心、教学示范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青年骨干教师。
3、省教育厅将对被录取人员给予每人2万元人民币的资助,具体资助办法参见《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师出国研修管理办法》(汽院发〔2018〕165号)。
二、申请条件
1、在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4年5月 20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毕业后原则上需在本校工作1年时间。
3、外语水平应达到青年教师项目出国留学外语条件(附件一)。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标者,录取后须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
4、以下人员无申请资格:
(1)已申报2019年地方合作项目的人员;
(2)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或省教育厅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3)曾获得国家留学基金、经批准放弃资格,且时间在2年以内的人员;或未经批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
(4)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或省教育厅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5年的人员;
(5)正在境外工作或学习的人员。
三、选派程序
1、个人填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出国进修申请表(高校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附件二),所在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
2、各学院将本单位纸质报名材料于 2018年 4月 8日下午下班前交国际合作交流处,电子文档发至国际合作交流处谢飔羽公文系统邮箱,逾期未交视作放弃。
3、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4、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进行申报材料解读。
5、申报人员进行申报材料准备。
6、报送省教育厅。
请各学院(部)、部门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宣传及材料审核工作,各单位申报及获批的情况将与本单位2019年目标管理考核指标挂钩。
四、派出及管理
1、本项目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2、根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师出国研修管理办法》,学校对被录取人员实行协议管理,根据协议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体现为“五个一”:提交一份国内研修总结报告及研修学校鉴定材料、确定一个较稳定的研究方向、联系一个长期合作导师、完成一篇以上高水平论文(在重点核心期刊上发表或相当于重点核心期刊论文)、做一次高质量学术讲座。
3、被录取人员办理派出手续,各二级学院对出国教师在外研修工作进行跟踪管理和业务指导,对留学回国人员进行绩效考核与评估,确保派出效益。
4、二级学院对派出教师在外管理、回国以及留学效益等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并于回国后1月内将绩效自评报告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 谢飔羽,马迅
联系电话: 8207136, 15926170166,8241102
附件一:青年教师项目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附件二: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出国进修申请表
附件三:关于项目申报材料的说明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9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