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新形势下公派出国留学工作,保证选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2015年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选拔工作
1.各单位要围绕国家和我省2010-2020年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及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任务,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切实做好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宣传、咨询、选拔推荐工作,指导申请人做好对外联系等申请准备,鼓励和支持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2. 省教育厅负责受理全省“211工程”建设高校以外人员的申请;“211工程”建设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申请。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1.《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出国留学项目指南》等将于2014年11月上旬在国家留学网公布,请通知申请人查阅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认真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2.各项目申请受理时间请查询相应选派办法。
3.请按照基金委有关项目选派办法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如实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确保被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方面符合选派要求。
4.省属普通本科高校申报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人员可同时申报我厅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或“省属高校青年教师项目”。
5.各单位须在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申请受理时间截止前完成申请材料审核、整理工作,并将申请人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我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逾期将不予受理。凡不真实、不符合要求、与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的申请材料将予以退回。
三、应提交的申报材料
1.单位正式公函(带发文文号及单位公章);
2.《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报推荐名单一览表》(表格自制);
3.《单位推荐意见表》及电子文本。
4. 申请人应提交的申报材料清单及份数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申请材料说明。
四、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工作中如遇到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1517/1515室
联系人:陈俊祁品伟
电话:027-87328241/8300
传真:027-87328047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