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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交流处服务承诺制
2018-04-10 17:23  

 

 

为贯彻落实《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机关效能建设评价办法》和《效能建设目标考核测评细则》的文件精神,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岗位意识、大局意识和使命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实现学校国际化发展目标,国际合作交流处按照职责明晰、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办事高效的要求制定以下服务承诺:

一、严守涉外法规,严格外事纪律,站稳立场,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和尊严,围绕学校各阶段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二、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增强服务意识,讲究办事效率。

三、严守外事保密规定和国家安全规定。

四、严格执行办事信息公开制度。将本部门的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服务承诺以及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等予以公开,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五、制定并严格执行本处的AB岗工作制。进一步明确各岗位职责,责任到人。在主岗责任人因故缺岗时,必须提前向备岗责任人做好工作交接。因特殊原因来不及交接的,备岗责任人应主动顶岗,并与主岗责任人及时沟通,重要事项登记备案,且对所办理事项的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六、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对来电、来信及来访的校内外人员,若属首问人职责范围的,要认真负责、及时妥善处理;对不属于自己或本处职责范围的问题,要说明情况、耐心解释并积极与有关人员或单位联络,做到事事有着落,严禁搪塞、敷衍和推诿。

七、工作接待礼貌文明,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来有应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现象。

八、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处理各项工作要分清轻重缓急,急事急办,对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做到不推诿、不拖延,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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